12月24日,江苏省检察院发布了检察机关巡回检察和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7大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是“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对宜兴监狱常规巡回检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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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绍称,2019年12月5日至20日,无锡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宜兴监狱开展常规巡回检察,发现由于监狱医院体量较小、公务员身份医师停止高级职称评定等原因,宜兴监狱副主任以上医师不足,在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病情诊断工作中存在违法违规问题。
具体表现为:外地监狱医院医师未向宜兴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增加执业机构,违规受邀在宜兴监狱医院对罪犯开展病情诊断;外地监狱医院医师未当面诊查罪犯及开展调查,且未经合议,仅通过审查病历资料,即各自签署诊断意见;监狱医院医师跨专业开展罪犯病情诊断等。
为此,巡回检察组向宜兴监狱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宜兴监狱全部接受检察意见,落实整改举措。鉴于上述问题在全省监狱带有一定普遍性,无锡市检察院将《纠正违法通知书》抄送省监狱管理局,并报告省检察院。2020年9月8日,江苏省检察院与省司法厅、省卫健委会签出台《监狱暂予监外执行组织诊断工作规范》,细化工作程序,并规范诊断流程,明确监狱医院可以聘请省内其他监狱医院或对口支援的地方医院副主任以上医师,在办理多点执业注册备案手续后,到本院开展诊断工作。同时,进一步明确了检察机关对病情诊断开展同步监督的工作职责及开展监督的方式方法。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将该文件向全国监狱系统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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