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9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鲍炳章受贿、滥用职权案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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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鲍炳章及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公诉机关指控:2004年至2024年,被告人鲍炳章利用担任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徐汇区副区长、区长、区委书记,上海虹桥国际商务区管理委员会党组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实际或承诺为他人及相关单位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项目合作、房屋租赁、征收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相关个人和单位给予的原始股预期收益、本外币现金、购物卡、金条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401万余元(以下所涉币种相同)。
2016年下半年,时任徐汇区区委书记兼徐汇滨江地区综合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主任、征收补偿整体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的被告人鲍炳章,受相关公司负责人的请托,违规将该公司列为土地收储补偿主体,违反徐汇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规则,造成国有资产损失1.56亿余元,并擅自决定给予该公司额外补偿费0.8亿余元。其间,鲍炳章收受该公司给予的钱款。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鲍炳章的行为应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刑事责任,且数罪并罚。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对本案起诉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并表示认罪认罚,辩护人主要针对被告人部分犯罪事实、量刑情节发表了相应意见。
20余名社会公众旁听了庭审。合议庭将在评议后依法对本案择期宣判。
澎湃新闻记者 李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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